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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24-02-12 01:54:46 作者: 华体会国际米兰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30座以上,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解决能力达到7万吨,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加快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新建9座以上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新增餐厨垃圾日解决能力1300吨以上。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到2025年,全省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详情如下: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城市更新是对城市中的旧住宅区、城中村、旧工业区、旧商业区等已经不适应现代化社会生活的区域进行更新改建,旨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城乡人居环境是人类为满足聚集生活需求所营建的综合环境,是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主要成果,是人类文明的核心载体。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城市更新是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人居环境是城市更新的主要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格外的重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习指出,“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的空间;城市工作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重点做好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注重实际效果。”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快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能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适、更美好。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力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文明乡村。”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国家战略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坚定不移沿着习指引的方向前进,以前瞻30年的眼光看问题、作决策,在拉高标杆中争先进位,在加压奋进中开创新局,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河南省“十四五”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总结梳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形势任务,依照国家《“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和《河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大目标纲要》等,提出“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全省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今后发展提供指引。

  “十三五”时期,我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全方面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危险房屋、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住条件;突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污水、垃圾、黑臭水体治理、控制扬尘污染等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动。我省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印发实施《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推动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全面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力推动了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20年全省非流动人口城镇化率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55.43%和36.09%,增幅居全国前列,两者差距持续缩小。中原城市群带动作用显著地增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提速,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全面展开,郑州都市圈建设积极地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城市品质和形象明显提升。大力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重在内涵提质,着力写好“四篇文章”(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开展“城市四治”(市容卫生治脏、交通秩序治堵、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全省实施百城建设提质项目3.1万个、完成投资2.32万亿元。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建改造道路7000公里、燃气管网1.8万公里、供热管网3000公里、城市公厕7300座、停车场2727个。新建扩建中小学、幼儿园2798所、医院501所、文化项目3163个、体育项目2114个、公园2200多个、街头游园近3000个。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城镇)42个、国家节水型城市6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个,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覆盖。新增全国文明城市18个、省级文明城市46个。省政府公布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25片、历史背景和文化建筑1694处,保护修缮历史建筑562处。17个省辖市数字城管平台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平台联网,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动,城市承载能力和环境品质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城镇和乡村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全省建设棚户区改造19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95万户;完成老旧小区改造95万户;改造农村危险房屋58.13万户,实现存量危房全部清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063亿元,支持62万户职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了住房问题。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超过6亿平方米,近500万户家庭通过购买商品房改善了居住条件。“十三五”末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1.56平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3.32平方米。我省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村镇环境和面貌显著改善。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将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列入省民生实事,全省95%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一定效果治理,121个涉农县(市、区)基本建成“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673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分别达到91%、93%。794个村落列入省级传统村落名录,其中204个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104个乡镇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创建15个国家特色小城镇、10个全国无障碍环境市县村镇。完成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全面同价。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污染防治成效显著。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扎实推进,单位生产总值能源能耗下降25%左右,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累计下降幅度均超过30%;“四水同治”成效显著,劣Ⅴ类水质国控断面动态清零,省辖市建成区144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县市建成区179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国土绿化提质增量,沿黄生态廊道初具规模,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人居环境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2020年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89%,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城市发展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国家更加注重完善城镇化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工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村镇建设、生态环保等领域短板,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等重大工程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住房租赁、物业等服务业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能城市,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统筹发展与安全,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推进城市绿色发展。这些重大要求部署,为开展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我省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阶段,多重国家战略叠加,1亿多人口大市场蕴含着巨大内需潜力。国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新时代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省委工作会议、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两个确保”、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十大战略”,为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描绘了宏伟蓝图、带来了重大机遇。有利于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速与提质,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洛阳和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吸引力和竞争力,打造核心增长极;有利于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补短板强弱项,树标杆上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推进乡村设施改造、服务提升、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空间;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格局。

  在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我省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比较大,基础设施存在短板弱项,人居环境质量不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还不高。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46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排名第25位,在中部六省中排名倒数第1位;中心城市经济总量偏小,发展活力不足,能级不够,集聚产业、人口的能力偏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二是城市更新任务艰巨。全省2000年前建成的待改造老旧小区还有1.23万个,城区还有棚户区近36万户。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标准低,我省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95.52%(全国97.84%)、燃气普及率96.83%(全国97.87%)、建成区路网密度5.11公里/平方公里(全国7.07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排水管道密度8.86公里/平方公里(全国11.11公里/平方公里)等指标多数处于全国第19—25位。排水管网混接、错接问题比较普遍,部分地方老城区排水管渠建设年代久远,管渠排水标准仅为0.5—1年暴雨重现期,暴雨等极端天气来临时不能满足排水需求。城市建设的品质和安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新时代新阶段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三是人居环境质量不高。城镇商品住房供给与新增人口、供应结构与需求不匹配,二手房和住房租赁市场亟需规范,大城市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覆盖面不够广,新市民特别是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突出;一些住宅小区内外部配套设施需要完善,便民服务、房屋质量、物业服务等水平仍需提高;城市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停车难、看病难、大班额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四是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程度不高。城市精细化管理理念、标准、手段等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存在交通拥堵、雨季“看海”等“城市病”,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管理薄弱,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政务服务质量效能不够高,存在审批时间长、重审批轻监管等问题,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够强,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五是城市安全运行和应急保障能力亟待提升。经过长期快速发展,城市风险隐患进入凸显期,但安全理念贯彻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建设滞后,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落后,应急救援体制机制不完善,抢险救灾能力不足,在汛情、疫情中短板弱项凸显,统筹发展和安全任重道远。六是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不到位。城市设计管理机制没有理顺,城市设计没有全覆盖、效果不明显,城市与山水地貌、建筑与生态环境协调性不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但保护利用体制机制不健全,投入不足,保护力度不够,城市建设中历史文化因素、地域特色体现不明显,城市魅力、吸引力不强。七是城乡建设发展方式粗放。行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智能建造、绿色建造发展不充分;基础设施体系化、绿色化水平不高,污水、污泥、垃圾等资源化利用不足,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推广力度不够大,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八是农村环境亟待改善。目前全省行政村数量455万个、自然村183万个,村庄点多面广规模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存在成本高、投不起、利用效率低、运行管理难等问题;乡村建设监管力量薄弱,建设不规范,农房品质不高,不能满足农民现代化生活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抓住机遇、改革创新,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关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重要论述,践行习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奋勇争先、更加出彩”,锚定“两个确保”,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坚持“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大力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补齐短板、缩小差距,建设宜居、韧性、智能的现代化城市和美丽文明乡村,创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建引领、以人为本。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格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坚持系统观念、安全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统筹自然生态、人工建设、社会人文等各类系统,统筹城市与农村、建设与管理、新区与老城、“里子”与“面子”等协调发展,提高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安全性,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有关目标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污染防治,促进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城乡建设从外延粗放式向内涵集约式转变,走绿色、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坚持改革创新、智能高效。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完善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信息技术与行业发展深度融合,提高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城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技术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加快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型、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跨越,提升整体竞争力。

  到2025年,全省城市更新和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城乡人居环境整体改善,现代化城市、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综合承载能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建设加快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人民群众高质量生活环境需求初步得到保障。

  到2035年,全省城市和乡村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发展更加健康、安全、智能、绿色、环保,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共处的幸福美好家园基本建成,美丽河南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美丽城乡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人居环境、生态文明达到新高度,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碳中和取得重大进展,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构建健康安全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并实施严格的用途管制措施。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以黄河干流为主线,以沿黄生态带为重点,以太行山、伏牛山、桐柏山—大别山三大山系为生态屏障,以淮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沿线、大运河及明清黄河故道等生态廊道为脉络,统筹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构建生态保护格局。

  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加强森林、河湖、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严格保护山体自然植被和景观风貌,维护河流自然形态和生态岸线,大力推进各类防护林带、平原生态涵养区建设。结合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突出生态问题,确定生态保护修复的主攻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有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高城乡发展的生态安全保障能力。

  融入山水自然环境。传承传统营城理念,尊重地域自然条件和地理环境,营造与自然环境相适宜的城市形态和空间格局。延续城市发展演变的历史肌理,维护山水城格局的连续完整。严格管控城市观山观水的景观视廊以及重要文化遗产的背景区域,把好山好水好风光引入城市,促进城市与山水环境交融渗透,“让城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融合农业农村空间。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城乡用地扩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现代城市与田园乡村相互融合、各具特色的空间形态。推进现代城市建设与农业农村空间融合,在大城市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中,让农业农村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结构组成。在城市近郊区、城市组团之间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民宿和都市休闲农业,让麦田、菜地、青纱帐成为现代都市景观。

  构建完善的蓝绿空间网络。依托自然生态条件,统筹城市内外森林、水系、湖泊(水库)、湿地等蓝绿空间要素有机连接,合理布局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结合水系、交通廊道等建设城市通风廊道,使城市内部的绿空间、水空间与外围山水要素融合,形成完整的城市蓝绿空间网络。

  优化城市公园结构布局。建设城市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以及居住区公园分级分类的城市公园体系,拓展城市绿化空间。提高城市公园绿地配置和养护水平,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和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完善提升城市绿地系统,开展屋顶和立体绿化,丰富城市景观。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以国家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为契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开展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旧城改造、积水点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等积极实施海绵化改造,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加大雨水收集利用力度。到2025年,全省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依托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遗产,建立自然和文化交相辉映的魅力功能区和生态廊道,展示中原大地锦绣山河,弘扬中原文化,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城市生态廊道。以河流、湿地组成的网络结构为基础,结合城市道路网络、绿化网络、公园体系等,形成城市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生态廊道应与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相结合,贴近百姓生活,保护与利用相结合。建设郊野空间。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拓展城市生态游憩空间、带动城郊旅游产业发展、增进人民生态福利为主要目标,在中心城市外围郊区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拥有良好田园风光、郊野植被、自然景观,以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展现自然人文风貌、提供都市休闲游憩空间为主要特征的郊野开放空间。

  建设乡村休闲功能区。推进大文旅、大健康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依托乡村自然景观、特色农业景观、季节性大地景观,建设展现山水和田园风光的乡村休闲功能区,把具备条件的村落建设成为休闲康养度假单元,使其成为城镇居民休闲游憩的重要目的地。发展城市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都市农业生产生态资源和城郊区位优势,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农业主题公园、观光采摘园、垂钓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需求。建设自然风景区周边乡村休闲旅游区。加快发展森林山区旅游、水利风景区旅游、河湖湿地观光等产业,鼓励引导大别山、伏牛山、太行山等地区因地制宜发展沟域经济。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建设民俗民族风情乡村休闲旅游区。发掘乡村地区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特色美食、传统建筑、古树名木等资源潜力,发展乡村观光、民俗体验、休闲养生等旅游业态,开发地方特色旅游产品。建设传统农区乡村休闲旅游区。依托池塘、湖泊水库等水面田园风光,发展景观农业、农事体验、观光采摘、特色动植物观赏、休闲垂钓等业态,开发“后备箱”“伴手礼”等旅游产品。

  调整优化城市结构,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建设宜居、韧性、智能城市,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

  优化都市圈空间结构。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统筹外围组团、郊区新城和周边中小城市,依托城际及市域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际快速公路等交通系统,建设交通联系便捷高效都市通勤圈。推进城市功能、产业协调发展,推进各城市之间基础设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及绿地生态系统共建共享。郑州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完善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规划共绘、生态共保、交通共联、产业共建、文化共兴、服务共享,规划建设“1+8”郑州大都市圈,聚力打造郑开许“金三角”。全面推进郑开同城化,并将兰考纳入郑开同城化进程。洛阳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与三门峡、济源协同发展,建设豫西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支持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与信阳、驻马店协作互动,建设豫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支持商丘、周口建设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支持安阳、鹤壁、濮阳建设豫北跨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支持大别山、太行等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推进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各省辖市和规模较大的县(市),实行城市组团式发展和布局模式,避免“摊大饼式”无序蔓延,有序推动主城区功能和人口向外围组团疏解。外围组团建设应规模适宜、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组团之间应通过生态廊道、农田林网进行防护隔离,并保证绿化隔离的宽度。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落实县域治理“三起来”要求,以强县富民为主线,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城乡贯通为途径,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载体,将县城建设成为就近城镇化的主阵地。加强分类引导,都市圈内县城,推动专业化分工协作,强化中心城市非核心功能疏解,促进城市功能互补、产业错位和特色化发展;省辖市周边县城,推动形成围绕中心城市的城镇发展组团;永城、林州、项城、长垣、禹州、固始、邓州等人口多、发展基础好的县(市)争取政策支持,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其他县城提高人口、产业等承载力、带动力,吸引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县域人口在县城上学居住,成为县域经济文化和居民生活中心。

  科学管控城市建设密度。推进城市“留白增绿”,留足开敞空间、绿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形成错落有致、疏密相宜的城市空间结构。确定合理的开发强度,控制建筑密度,新建住宅建筑密度控制在30%以下。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大公共开敞空间“挖潜”供给力度。合理控制各类历史风貌保护地段的住宅建筑密度。

  严格管控建筑高度。结合区位、功能分区等划定不同的建设高度控制区,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新建100米以上的建筑应相对集中布局,并与城市规模和空间尺度相适宜。严格管控住宅建筑高度,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建住宅建筑高度原则上不超过26层。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消防和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对超限高层建筑严格论证技术经济可行性,强化风貌管控,并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实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体系,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建设,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系统提升城市供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照明、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打造城市15分钟生活圈。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建好公立医院、临床专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推进全龄友好包容社会建设,加强养老设施、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相关标准,到2025年,城市新(改)建道路、公共建筑、广场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型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扩大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积极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数字化发展,城市每万人文化建筑面积增加500平方米。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规划建设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小型健身运动场地和足球场等设施,城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实施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加大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力度,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地下综合体等工程的统筹建设与有效衔接。探索建设城市地下交通环隧。建立推进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基于CIM(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的城市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管理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开展各类市政基础设施情况普查,2023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省辖市建立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2025年年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县(市、区)基本实现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全覆盖。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人防工程安全管理,树立全面综合防灾理念,编制城市地下空间综合防灾规划,研究制定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备齐备足防灾减灾设施设备,试点开展地下空间承载力和风险评价,提升地下空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建设功能混合的活力街区。以街区为单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城中村、老市场、老厂院、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中、环境优美的城市街区。打造便捷快速生活圈,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程度,建设养老托幼机构、农贸市场、便利店、卫生站、快递集散点等设施。持续推进街区增绿,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强居住区和单位庭院内部绿化。

  培育多样化的创新街区。充分利用厂房建筑和构筑物,植入文化、商业、展览、办公等新型功能,建设主题型文化创意和创新空间。分类推进旧街区更新改造,挖掘老工业区文化遗产价值,完善建筑功能和配套服务设施,拓展文化生活空间,打造特色街区。推进旧商业区、步行街、商场更新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塑造人性化空间环境,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满足市民体验式、交往式多元生活需求。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规模化改造。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多元化筹措资金、连片改造、存量资产整合利用和后期长效管理等政策措施,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补齐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停车、通信等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适老托育设施建设和加装电梯工作,完善市政公用、社区便民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高小区安防消防系统、停车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智能化水平。实施小区亮化美化、增绿工程,推行市场化物业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十四五”时期改造老旧小区100万户以上,2000年前建成需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完成改造。

  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以“六有”(有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有健全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有完备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有充足的公共活动空间、有全覆盖的物业服务、有健全的社区管理机制)为目标,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十四五”末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达到50%。

  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各地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完善老龄化和无障碍设施,加强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培育社区绿色文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到2022年年底,力争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营造特色城市风貌。加强城市总体特色风貌塑造,依据自然环境特征和城市发展脉络,对全域全要素特色资源进行识别和评估,明确区域整体特色定位,妥善处理城市建设与自然山水、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构建“错落有致、疏密有度、显山露水、通风透气”城市总体空间格局。科学划定城市景观风貌分区,合理规划城市开敞空间系统、生物迁徙等重要廊道以及天际轮廓线,保护和展示城市的山脊线、水岸线,明确城市标志节点、建筑风格、城市色彩、街道界面等导控要求。严禁削山填湖、断流改河、乱占耕地挖湖造景等破坏自然生态系统行为。

  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建立完善管控机制,将城市设计主要指标纳入空间规划管控内容,落实城市设计备案制度,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加强城市中心区、主要街道、重要广场、滨水空间、城市出入口等重要地区、重要节点城市设计。选取一定规模的城市公共建筑集中区、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等重点功能片区和地段,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雕细琢建设一批高品质亮点工程,打造具有高品质景观环境、人气活力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城市客厅”。

  加强建筑风貌管理。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系统挖掘建筑文化特质和文化基因,研究梳理地域特色鲜明的建筑符号、建筑材料和建造工艺,管控重要建筑的形体、色彩、体量、高度,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色和时代精神,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注意建筑色调,依据城市地理环境、自然山水、文化内涵、城市功能需求等因素,把握自然美、素颜美、和谐美原则,确定城市主色谱、配色谱,做好色彩控制指引,规范用色行为,避免大红大紫、色彩饱和度太高,塑造和谐有序、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对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拥有专业话语权。落实建筑设计方案备案制度,加强大体量公共建筑、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和大型城市雕塑管理,创新设计方案优选机制,吸引高水平设计单位和设计大师参与。严禁滥建巨型雕塑等“文化地标”和建筑抄袭、复制或山寨模仿,避免城市风貌雷同、千城一面。

  建立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科学编制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体系规划,全面开展全省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和认定,深入挖掘具有保护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历史文化遗存,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申报认定工作,使具有明显地域和历史文化特色的传统建筑、优秀近代建筑、历史街区做到应保尽保,“十四五”末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率达到100%。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机制,统筹全省各级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范围延伸到历史遗址、重要山水形胜、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等。提高历史文化保护信息化水平,构建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创建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利用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单位,基本形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的良好格局。

  加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坚持以用促保,丰富载体,创新业态,探索历史文化资源与新技术新应用的跨界融合,开展整合化利用、活态化展示、具象化传播,依托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建设文化展示、特色商业、休闲体验等功能区,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不让历史建筑脱管失修、修而未用、随意闲置,到2025年,城市历史建筑的空置率不超过10%。采用微改造的“绣花”“织补”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的节奏,维护整修历史建筑,协调整治建筑景观,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活化利用,到2025年,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保护修缮率达到60%以上。严禁在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保护区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

  树立“全周期”城市管理理念,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数智赋能,提升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整治市容环境。建立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规范,积极推行“路长制”“网格化”等管理模式,合理划分路段、网格层级和规模,统筹推进环卫管理、市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营造干净、整洁市容环境。优化公共空间秩序。推进街道“U型”空间治理,对空中、路面、地下管线系统、综合杆、综合箱以及“城市家具”等各类要素进行规范,完善提升街区功能和综合环境。加大违规建筑拆除力度,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推进商业广告下墙,营造安全整洁公共空间。

  推行垃圾分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建立法规政策体系,加快建设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定时定点收集运转、末端机械化智能化分拣,通过高温焚烧和再利用,形成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统筹市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30座以上,全省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到7万吨,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加强渗滤液处理,整治风险隐患。有序推进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停用和封场,完成停用40座以上,开展生态治理封场20座以上。加快建立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到2023年年底,所有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沿黄河流域县(市)建成集中处置为主、分散处置为辅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相匹配的收运体系。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因地制宜选择适宜处理技术和工艺设备,建成一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厨余垃圾单独处置为主、“预处理+焚烧”处置为辅的处理模式,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推进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强化建筑垃圾规范管理,利用监管平台实现排放、清运及处置全过程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各地通过场地平整、回填、堆山造景、建设微地形等方式就地就近利用建筑垃圾,实现源头减量,减少清运转运量和扬尘污染。县(市)合理规划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规模适度的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再生利用。

  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维护。开展城市道路病害探测,加强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路面破损、坑洼不平、污水满溢等问题。推进城市道路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强对城市照明设施巡查维护,提高道路照明设施亮灯率。加强供水、排水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形成更加精细、高效和动态的供排水管理体系。提高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维护作业机械化水平,减少人员直接下井。

  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数字孪生城市,推进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和CIM基础平台建设,完善CIM平台体系架构,推动与国家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推进CIM平台和数字孪生技术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智能建造、智慧市政、智慧消防、智慧园林、智慧工地以及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应用,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对城镇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智能化管理,推广运用智能传感器、智能视频、自动识别等信息化管理和监督手段,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全面感知、自动采集、智能分析、联动控制。因地制宜实施管线智能化改造。

  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与多场景应用。深入推进“5G+车联网”发展,加快建设集感知、通信、计算等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对车道线、交通标识、护栏等进行数字化改造,实现与智能网联汽车的互联互通,提升车路协同水平。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建设全省统一的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支撑智能交通、智能停车应用,推动在机场、城市交通主干线、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开展自动驾驶、智能物流等场景的示范应用。支持郑州建设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郑州、开封、鹤壁、许昌开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到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覆盖道路总里程达到2000公里以上。

  建设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字城管快速反应体制机制,构建“一个平台调度、一套流程处置”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建立完善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省、市、县三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覆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便民惠民服务等领域,实现跨部门数据汇集和联通,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和综合评价。充分利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成果,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

  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改革配套政策落地,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装备现代化。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城管执法模式,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城管、法治城管、智慧城管、文明城管”河南品牌。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挥政府、社会、市民等各方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民主协商、群团带动、社会参与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实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动员群众、志愿者、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城市治理,将各方智慧和力量融入城市治理谋划、实施、考评各环节,推动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城市服务精准化、城市治理科学化、城市环境清新化、城市秩序规范化,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把安全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更加重视“里子工程”“避险工程”,强化重要设施、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护,超前布局城市生命线,全面提高防御灾害和抵御风险能力。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完善城市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统筹安全设施建设改造。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推进省、市、县级重大传染病防控救治基地、重大疫情救治基地、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立广场、体育场馆等“平战结合”“平战转换”设计和转换预案,“十四五”末城市人均避难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加强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建设管理,实施地震易发区城镇住宅抗震加固工程,推动既有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抗震专项评价。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学校、医院、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等规划建设。加强防灾避灾备用电源、通信、网络、救通设备建设。

  提高城市应急救灾能力。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指挥管理机制,完善城市汛情、疫情、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推进城市抵御风险能力计算仿真应用。增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形成完备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和能源储备物资供应系统。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组建完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风险研判、技术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实战化动员演练,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通道,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管护,构建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地铁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重要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加城市住房有效供给,改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持续打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老城区房龄40年以上、C级和D级危房集中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0万套、建成交付80万套。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棚改专项债,推动新建项目创新完善资金平衡模式。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后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改。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郑州、洛阳、南阳等市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十四五”期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左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供应不足的大中城市继续新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共建共治,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共同缔造智慧小区。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以郑州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研究探索符合实际的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发展模式,完善政策措施,满足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保障对象购买产权住房需求。

  优化住房市场供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人口发展等,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建立人、地、房挂钩机制,引导住房供应向人口持续流入的城市倾斜,引导县城有效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供地规模,建立完善房价、地价、品质联动竞价机制,推动商品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协调。鼓励开发企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结合城市产业布局、区域就业人口规模等优化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布局,推进职住平衡。激活二手房市场,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风险,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序增加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金合理可控、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完善城镇新市民缴存扩面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提升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要件,加快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掌上办理”。

  提升建设质量。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积极推广全装修住宅,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管理,推动新建商品住房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提高城镇居民住宅工程质量满意度。

  完善居住功能。推进新建住宅项目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同步配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优化商品住宅户型设计,科学合理分区布局,配套建设现代化生活设施,创造方便舒适安全的居住空间。推进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慧社区。以住宅为载体,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强化智能产品在新建住宅中的设置,实现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满足居民获得家居产品智能化服务的需求。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形成社区治理合力。全面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推行《河南省物业服务规范》,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现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标服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健全服务保障体系,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培育一批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安定和谐的“美好家园”小区,提升群众居住体验。

  拓展物业延伸服务。探索将物业服务业作为生活服务业,纳入本地现代服务业规划。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基础服务的同时,创造更多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业主不同需求。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等领域延伸,促进物业服务由物的管理向人的服务转型升级。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贯通,推进乡村设施改造、服务提升、乡风塑造和治理创新,打造留住乡情、乡韵、乡愁的美丽文明乡村。

  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把握不同类型乡镇、村的现实条件,分类有序推进小城镇和村庄建设。培育发展一批5—10万人左右的中心镇,按照小城市的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城市周边和城市群覆盖的乡镇,积极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有产业基础的重点镇建设产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聚集产业、人口,扩大镇区规模,成为就近就地城镇化的空间载体;传统农区的乡镇实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完善乡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生活便利化程度,建设成为连接县城、服务乡村的中转站,为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提供支撑、构建平台;人口流出的乡镇,树立减量思维,转向存量规划,完善基本功能。城郊融合类村庄,纳入城镇规划统一建设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搬迁撤并类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有序引导向中心村或城镇转移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加强保护利用。

  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一体化。以县域为单元,统一规划建设管护城乡路网和水、电、气、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构建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城镇,加强小城镇图书馆、电影院、体育场地、农贸市场、快递集散点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生活服务便利化程度。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生产生活道路衔接,有需求的地方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进供水入农房,城镇附近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实施乡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行动,参照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建设乡村供水管网和取水设施(消火栓、消防水鹤等),无法集中供水的建设消防水池、消防取水平台等固定消防设施。加大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整治力度,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

  推动城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平台,为村民提供就业社保、卫生计生、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资金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择优选择村庄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和成效评价,依托光山县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共同缔造、村镇建设领域等培训。

  保障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加强动态管理,调整完善住房安全政策、资金、对象,逐步完善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落实《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提升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完善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加强农房风貌管控,涉农县(市、区)编制农村住房设计图册,引导村民建设风貌乡土、功能现代、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住房。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农房抗震改造,逐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加快推进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强化村庄日常保洁